本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并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投标人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股东、投标人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3.未发生被招标人记录的严重失信行为遵守招标人的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如在招标人合作中出现招标人规定的严重失信行为,将接受招标人的处罚.严重失信行为主要包括违法、违纪、给招标人造成兩大损失、泄成招标人重要信息、丢失招标人重要文件等行为处罚措施包括且不限于出现严重失信行为后,将在限定的时间内不允许参与招标人所有采购项目等: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经营异)常“记录名单等异常情况,提供信用记录中”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截图等证明:6.投标人在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加强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杜绝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自愿接受招标人监督,遵守招标人的供应商黑白名单处理原则和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如有违反承诺,将按照因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06日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央外汇业务中心,资金来源:单位白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采购“L”型屏风工位、座椅、文件柜等家具,投标人负责生产并上门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家具清单),同时负责将招标人利旧的34套工位进行拆装.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生产和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并进行组装、调试、保洁等工作.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到现场安装完成之日止(晾晒时间不纳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