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或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此次新公布的《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包含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涉及的五项行政处罚职权的裁量基准,其中新增四项,调整一项。
具体内容包括:针对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用人单位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等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针对上述行为,《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明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但涉及五人以上的,处一万元以上至五万元罚款,每增加一人增加两千元罚款;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违法行为涉及人数处一万元以上至五万元罚款。每增加一人增加五千元罚款;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处三万元以上至五万元罚款。
租约到期租客却迟迟不退房,房东撬门进屋后,竟发现家电家具都不翼而飞了。近日,吉林省白山市的张女士因遭遇此事而在社交平台发视频求助。
据极目新闻报道,去年7月,张女士与租客段某签约半年,每月500元租金,押金500元。合同在2023年1月15日到期。去年12月,张女士告知段某,租期满后就不再出租。
到期后,张女士找段某要房子的钥匙,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2月1日,张女士打开房门发现,家里少了沙发、茶几、衣柜、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甚至连用了快十年的抽油烟机都被搬走了,让人难以置信。
此后,张女士再次通过微信联系租客时,租客还在顾左右而言他,并未回应此事。如今,租客连张女士的电话也不接了。
当地民警告诉记者,租客行为并非偷盗,而是涉嫌侵占。有律师称,房屋租赁关系中,屋内的家具电器,房客有保管的义务和使用的权利,但并无所有权。如果未经房东允许处置相关物品,应该进行返还。此案中,张女士可以以侵占罪的名义向法院进行起诉。
2月5日,癸卯兔年元宵节将至,本周节令食品元宵、汤圆销售进入高峰期。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伴随着各大商超各式元宵及汤圆产品的上新,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也随之启动了节令食品专项检查。看资质、查标签、测冰柜温度,执法人员还通过现场随机快速检验的方式,对元宵、汤圆中是否添加硼砂、吊白块、乌洛托品等进行快速检测,消费者现场见证,结果一目了然。
据了解,增白剂、铝等添加剂食用后会给人体带来伤害,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添入元宵、汤圆等食品中,而甜味剂、防腐剂等添加剂需限量添加。
春节后,很多人踏上返工的路途。工作辛苦不可怕,最怕的就是辛苦工作,工资却被一些“老板”以各种理由拖欠,或者某些老板甚至直接跑路……
“老板”真的能一跑了之吗?我国刑法有一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你听说过吗?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遍,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
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此次标准制定修订提出多方面参考指标要求,以更好治理规范“乱跳转”行为。一是强化明示告知义务。指出应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是细化参数设置参值。提出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等一系列参考数值,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信息窗口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是保障用户选择权。明确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近日,河南省检察院出台《河南省检察机关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工作规程(试行)》(下称《工作规程》),这是该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检察日报报道,《工作规程》共5个部分38条,对全省合规案件办理作出了全面规范,包括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办案原则、适用条件等基本规定,合规申请、企业调查、合规计划审核、合规启动等程序规定,对合规整改检查、监督的方式、方法等具体要求,以及合规整改成效评估要点和根据合规整改结果依法处理等政策指引。
截至2022年底,河南省检察机关已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62件,一大批涉案企业及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通过合规整改后依法得到从宽处理,实现了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
近日,司法部发布“北京市探索以‘四张清单’为抓手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南通市创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三强三画’模式”“浙江省打造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省域样板”三个案例,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治实践提供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据人民日报报道,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选取了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等三个普法重点内容,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借鉴性和指导性。在案例一中,首都普法战线以“需求清单、供给清单、责任清单、督导清单”四张清单为延伸,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打破地域界限、行业壁垒,进一步有效盘活全市普法资源。
2023年2月3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广西北流市沿江路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北流警方立即出警处置,迅速将涉案人员姚某、骆某等8人抓获,赵某等3人投案自首。
据央视网报道,经查,2月3日凌晨,姚某、骆某驾驶车辆途经沿江路时,怀疑驶经该路段的一辆轿车是与其有纠纷的人员驾驶,于是驾车将该车截停。姚某、骆某等人持棍棒等工具捶打被截停轿车。被截停车上人员跑离现场。该案件无人员受伤。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抽查结果。经过对100批次产品进行检测,发现2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2%。其中,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7批次不合格,锂离子蓄电池15批次不合格。
据央视新闻报道,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产品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的抽查,反映出电动自行车电池的总体质量状况不高,容量虚标情况较多,锂离子蓄电池不合格率相对较高,质量安全风险高于铅酸蓄电池。
记者了解到,检测发现的总共22个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21个来自规模较小的企业。
针对电动自行车电池的一些质量安全状况,市场监管总局也发出公告,提示消费者警惕不合格产品带来的安全问题。同时也警示消费者,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将铅酸电池改为锂离子电池等行为,都可能导致电池爆炸的危险。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电池开展质量跟踪监管,加大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
2016年,我入职一家公司担任研究员,订立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入职之初,公司向我送达了《绩效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个季度为待改进或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公司有权对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2019年,我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年度考核结果为待改进;2020年第一季度,我的考核结果为待改进。
2020年5月,公司向我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我2019年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均为待改进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2020年6月,公司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向我支付经济补偿金及额外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我被公司开除了。
您所在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虽然规定员工连续两个季度或年度考核结果为待改进时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该情形不属于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司以此为据作出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您的描述,公司未对您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所以即便您不胜任工作,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向您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也无法认定公司的解除行为合法,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这里提醒劳动者,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内容,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有权说“不”。如遇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合法、不合理的情况,劳动者有权提出反对意见;用人单位依据前述制度对劳动者作出处罚或其他处理的,劳动者可依。
原标题:《北京:单位以性别为由拒聘妇女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租客“消失”前将家具家电全搬空,警方:涉嫌侵占》